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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蔡明紹(圖)上周三晚策「但求勝」阻及他駒,賽後被競賽董事小組裁定不小心策騎〔賽事規例第100(1)條〕,並判罰他停賽至明年一月十六日始可恢復出賽,以及罰款四萬元以代替多停賽一個賽馬日。
其後蔡明紹就此項罰則提出上訴,馬會董事局於昨日上午九時在跑馬地馬場的研訊室進行聆訊。上訴委員會仔細考慮過在此事件中所錄得的所有證供,以及在昨日的聆訊中所獲取的進一步證供後,委員會駁回蔡明紹的上訴,但決定修改競賽董事小組於上周三晚對蔡明紹判處的罰則。
四萬元罰款撤銷
最終蔡明紹的停賽罰則仍然有效,即由明年一月九日起至一月十六日始可恢復出賽(停賽兩日)。然而,委員會決定撤銷競賽董事小組對蔡明紹所判處罰款四萬元以代替多停賽一個賽日的罰則,董事局並着令將保證金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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