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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召開的練馬師會議上,馬會宣布修訂練馬師牌照審核指引,並於2013/14年度馬季開始執行。由下季起,練馬師每季勝出頭馬最低要求將由13W增至15W,若然最終只勝出13或14W的話,獎金則要達1500萬港元方算達標,以往計算第二名及第三名積分的機制取消,累積三季「肥佬」者,將不會獲得續牌。較特別的是,每季勝出頭馬及獎金的定義有所變更,練馬師派馬遠征海外所得將首次獲得承認,另新加入「行為指引」的條款。
下季起遠征的頭馬及獎金計算在練馬師續牌成績內,圖為鄭廐齊歡笑上月攻陷澳港盃。
練馬師牌照審核指引於1999/00年馬季首次實施,當時合格基準為12場頭馬,其後於2003/04年度增至13W,來季則進一步上調至15W。馬會賽馬事務執行總監利達賢回應查詢時指出:「自從年前獲批增加五個賽馬天之後,每季舉行賽事總數較諸牌照審核指引最初發表時已增加約100場,會方認為舊有的基準已不合時宜,故決定將最低頭馬要求增至15W,以保證獲每位發牌的練馬師都具備應有的競爭力。參考今季的數字,現時五月份賽事只大概完成一半,已有四分之三的練馬師取得15場頭馬或以上,況且三次『肥佬』者始會被拒絕續牌,練者實際上有充裕的時間扭轉形勢,故此我認為新機制並不算苛刻。」
李易達
李易達︰提高門檻合理
據知一眾練馬師對今次修訂反應相當溫和,其中季內手風略遜往年的李易達表示:「會方於此時修訂指引,我似乎是最有資格發表意見的一個。以目前的馬口和舉行賽事場數推算,每季要求贏15場頭馬算是合理。最重要的是審核指引適用全體練馬師,整個機制既已做到一視同仁公平公正,需要挑剔的地方確實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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