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平方热衷上“赌船”,每次输赢数额在10万至30万不等;中山市盐业总公司三角专卖店原经理王振洲携带公款16.5万元前往澳门葡京赌场狂赌6天6夜,最后悉数输光……昨天,省纪委、省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纪委副书记赵振华通报了六起党员干部参与境外XX博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2009年1月9日《南方日报》)
XX博是我国法律和党纪都明文禁止的行为,其危害众所周知。按道理讲,这两者应该是界限分明,互不相及。然而,近几年来,XX博歪风不断在官员中蔓延,且XX博花样越来越多,涉赌金额越来越大,已经成为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大问题。可以说,“官赌”赌掉的不仅是金钱,更重要的是理想信念,赌散了官员队伍,赌掉了民心,赌坏了官员的形象,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虽然参与XX博的官员是少数,但其危害之烈,影响之大,不容忽视。
正因如此,从中央到地方,对参赌人员不论赌资大小,领导干部一律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撤职,一般干部一律下岗,提拔使用时实行一票否决,绝不姑息迁就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而且,许多地方对官员参与XX博活动实行了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对官员的“八小时之外”进行监督。并设立、公布了禁赌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邮箱,经查属实的,对检举有功者给予适当奖励。还有的地方大力推行责任追究制度。将党员干部不准参与XX博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履行职责,导致所管辖的地区或单位发生严重XX博案件,或XX博歪风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追究领导班子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而广东省在这方面更是“威严”有加,2003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赴澳门参与XX博案件52件53人,其中厅级干部3人,县处级干部6人,给予党纪处分50人,政纪处分26人,开除党籍处分23人,开除公职14人,涉案金额2200多万元。这是最典型的明证,为打击官员参与XX博犯罪活动开个好头!
然而,如此“高压”禁赌,能不能让嗜赌如命的官员惧怕、惊恐、退缩、戒赌呢?笔者甚为担忧。近年来,因“好赌”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官员不乏其人:被媒体讥为“XX博书记”的原南郑县阳春镇党委书记刘正贵因挪用公款近百万元用于XX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半;湖北省驻香港办事处主任金鉴培,两年内挥霍公款高达1.4亿港元用于XX博;原重庆市委宣传部部长张宗海,动用公款2亿多元,仅XX博就输掉1亿多元;原沈阳市副市长马向东,两年半内到澳门狂赌17次,更是创下了3天输掉上千万元的澳门赌场“记录”……
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广东省纪委通报的六起党员干部参与境外XX博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其中不乏“前赴后继”的影子,给我们留下的教训是沉痛的,发出的警示是深刻的,敲响的警钟是震耳的,提出的课题是严肃的。如何禁止干部XX博,如何防止官员“前赴后继”,毁在赌上,栽在赌上,倒在赌上,确实值得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思考,认真探讨,认真加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