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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孙春艳实习生柳霖)近日,省老龄办与省财政厅联合发出《关于印发<吉林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省彩票专项公益金扶持民办养老机构暂行办法>的通知》,正式启动我省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试点工作。
相关办法规定,经当地相关部门批准,功能齐全,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床位200张以上,建筑设计符合养老机构建筑规范和设计标准,考核评估达到90分以上,一年半内投入使用具备条件的新建或扩建的养老机构,可以得到一定额度的省彩票专项公益金扶持。
对于已投入使用并运营的养老机构的扶持条件为:经县以上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经营时间一年以上;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床位100张以上;设施、设备完善,管理规范,各种规章制度健全。此外,对试点机构考核评估过程中,把老年人的意见作为一项重要的指标,经考核评估达到90分以上,老年人满意度达到95%以上,未发生护理事故等才可以得到扶持。同时,已运营的养老机构入住率要达到80%以上,并安排床位数的10%,用于减免接纳社会“三无”老人及低保、贫困老人,体现公益性。
奖励补助资金从省彩票专项公益金等多渠道筹集,对经评估、评选后确定的养老机构,实行“以奖代补、跟踪评估、分年发放”的办法给予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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